首页> 中文期刊>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矿产资源开发中土地损毁法律治理模式探究

矿产资源开发中土地损毁法律治理模式探究

         

摘要

推动矿产资源健康有序开发,是实现我国能源革命的客观需求,但该过程会伴生诸多环境风险,包括普遍存在的土地损毁问题。我国现行的规制矿产资源开发中土地损毁行为的法律制度,秉持管制模式下的制度理念与路径,这体现在以行政权为主导思路来配置矿业权行使中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行政监管为主要手段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的土地损毁问题。管制模式下的制度逻辑,既会导致现行制度在规制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伴生的环境风险的失效,又难以充分保障与救济矿区土地上诸多类型权利主体的土地权益。应对当前制度困境的关键是要从制度类型与制度内容层面实现从管制模式向互动模式的更新,更多适用《侵权责任法》解决矿业权行使中的土地损毁纠纷,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为实现这种制度理念与路径的更新提供了切入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