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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生态城镇化的实施意见

             

摘要

正吉政办发[2014]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生态城镇化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趋势,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是宜居宜业的首要选择。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把生态城镇化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生态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生态城镇化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约束,以产业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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