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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01年3月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摘要

正 过去的一年,是20世纪的最后一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立法工作成绩显著。一年来,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14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法律解释各1件;另有12件法律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常委会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立法工作,努力使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制度化、法律化。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力争做到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对法律草案一般实行三审制,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再提请常委会表决。常委会把修改原有法律与制定新的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抓好法律的修订工作。全年审议的法律修改草案,占审议法律草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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