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人大》 >上海: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每年不少于一次

上海: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每年不少于一次

         

摘要

正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试行)》。《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参加会议、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电话、书信、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区县人大代表、代表所在单位和本系统的人民群众、代表居住地的人民群众,一般做到:列席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参加区、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