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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实现路径

     

摘要

美国经验主义理念和遵循先例原则的法系文化,推动了法律现实主义运动,诊所法律教育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并契合培养律师精英的教育理念,对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深受大陆法系概念主义、形式主义法学的影响,形成了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概念式法学教育模式.概念式教育模式最大的缺陷在于缺乏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社会正义感的训练,这正是诊所法律教育可以弥补的.所以我国法学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诊所法律教育与概念法学教育的对接与碰撞,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进行权衡.针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状况以及培养法律人才的层次性,应不同程度地适用诊所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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