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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恢复从泰国进口禽鸟及其产品

         

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16号公告,决定恢复从泰国进口禽鸟及其产品。公告称,鉴于泰国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泰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泰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鸟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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