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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存在的知识到规范性知识——驳事实与价值的鸿沟

     

摘要

分析哲学家难以达成共识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是否存在着事实与价值的鸿沟,或者说,我们能否从“是”的断言中推导出“应当”。休谟著名的看法是存在这样一种鸿沟。我们事实上做的是一回事,我们应当做的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前者的认知和理解不足以认识和理解后者。然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抵制休谟的结论。具体地说,关于我们应当做什么的知识可以从关于我们自身本性的知识、从我们自身属于能够确定好的属性的类的知识、从我们是怎样的知识,即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的显而易见的先天知识中推出。我们足不出户所能知道的事包括我们是存在的;时间顺序也是存在的;空间顺序也是存在的;我们处于时空顺序当中,这种时空顺序构成了我们思考能力的基础,无论它是什么,且其他行动者也可能位于其中;时空顺序中的元素彼此之间因果相连,其中一些元素在我们的掌控之中,因此甚至更为根本的是,我们是我们能力的基础,正是因为这种能力,我们获得这个世界的知识并在这个世界中实现我们的欲望;而这预先就假定了我们是我们意愿能力和某种程度上工具理性能力的基础;等等。我们可以用纯描述性的术语,按照从最好到最差的等级来给行动者排序,而且这种排序进一步意味着各种评价性和应然性的断言。从足不出户的知识中推导出的规范性真理也属于足不出户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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