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应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二)

         

摘要

2014版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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