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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火灾谁之过?——淮安市首例不服消防管理行政确认案件庭审纪实

             

摘要

2004年8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对淮安市首例不服消防管理行政确认案件作出了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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