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教育》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摘要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06年1月10日由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