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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应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推动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的师资、教材、课时和经费,加强对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评估和考核,鼓励和支持学校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师资培训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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