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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偷逃税追缴及罚款共8.83亿元

         

摘要

10月3日,新华社发布了税务部门对范冰冰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问题的处罚决定。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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