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协议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摘要

编辑同志:我与前夫席某是在2017年4月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离婚协议中约定:5岁的婚生女儿由我抚养,席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900元,直至女儿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但是离婚后,席某一直不按约定给付抚养费,我和女儿多次登门索要空手而归。请问,我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