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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者可否再收养14周岁的孩子?

         

摘要

cqvip:导读之声收养是婚姻家庭法中的重要制度,它就是要在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拟制血亲关系。收养制度的确立,帮助一些不能生育的夫妻弥补了无子女的缺憾。但是,以前的收养法将被收养人限制为不满14周岁的孩子,并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当今,随着国家更加关爱孤儿,以及三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民法典在收养制度设计方面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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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2期|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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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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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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