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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长强奸女贼该当何罪

         

摘要

cqvip:2003年2月,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南京某大型超市安全科长刑事责任。2002年11月2日晚9时15分,南京市110指挥中心接到该市琵琶小区门卫报警:一女子在南京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偷了几双袜子,被超市安全科长罚跪数小时后带至家中强暴!警方迅速出击,将正在家中睡觉的安全科长带到派出所讯问,安全科长一口咬定,他和偷袜子的女贼确实发生了性关系,但那是她自愿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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