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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立法时代”

         

摘要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会在全国人代会上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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