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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究竟“养”了谁?

         

摘要

cqvip: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致信。31个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但只收到17个省份的回复。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做出回应称,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其收入没有对应的支出科目.也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京华时报》9月5日)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3年第18期|21|共1页
  • 作者

    吴江;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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