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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垃圾短信”套上法律绳索

     

摘要

11月5日央视新闻报道,令用户不胜其烦的垃圾短信有望得到根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工信部已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这一规定也将成为治理垃圾短信现象的政策依据。对该规定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5日。这一规定有望明年正式生效执行。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2014年第22期|22|共1页
  • 作者

    耿银平;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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