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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去厕所摔倒骨折,幼儿园能否以“意外”免责?

         

摘要

cqvip:3岁男孩亮亮就读于一所私立幼儿园,上个月,亮亮上厕所时因地板湿滑不慎摔伤,造成锁骨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事发后,亮亮的父母以幼儿园失职为由,要求幼儿园赔偿相关费用。幼儿园认为此事是意外事件,且亮亮受伤后,园方及时将亮亮送到了医院,尽到了责任,拒绝赔偿。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 |2016年第2期|59|共1页
  • 作者

    王景龙;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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