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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应在未来民法典中独立成编

     

摘要

知识产权“入典”成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法法典化运动的“历史坐标”.对当下中国而言,这是回应知识产权经济发展、完善民事权利体系、承继《民法通则》立法传统的制度需求.在立法模式上,民法典对知识产权宜采用“点·面”结合模式,即在“总则”中对知识产权做出一般性规定,实现知识产权与民法典“总则”之间“点”的结合;同时,选择知识产权规范的整体移植或是其中私法规范的一般链接作为知识产权编的“面”的结合.上述立法活动存有技术障碍和观念障碍,其解决之道即是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和成熟,形塑全社会知识产权理念,以此作为法典化的学理基础和思想认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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