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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私营企业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论断科学界定了新的社会阶层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巨大的包容性和统战性,它对于巩固和发展新世纪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当前,如何引导私营企业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且使他们争当“优秀建设者”,是经济统战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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