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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改革苏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改革苏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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