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要

经自治区有关方面的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增列我区为开展商业性小额信贷试点地区。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