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