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经政法资讯》 >试以该案浅谈问卷调查在审理名誉权纠纷时适用的必要性

试以该案浅谈问卷调查在审理名誉权纠纷时适用的必要性

         

摘要

【基本案情】2006年江西深阳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阳实业)在铅山县城开发房地产,2007年钱某与深阳实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钱某以1780元,平方米价格一次性支付235956.8元购买深阳实业开发的大唐世家三期的39幢603室房屋1套,深阳实业于2008年10月1日交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