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工业安全与环保》 >违章操作受伤也算工伤

违章操作受伤也算工伤

         

摘要

宁津县一家五金厂,因业务需要,2003年5月招聘了包括刘某在内的8人为临时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今年3月4日,刘某上班时帮助其他工友搬运成品料,不料右手不慎被机器轧伤致残,后被劳动部认定为工伤。

著录项

  • 来源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04年第12期|41|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