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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公司实行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抵押金制度

     

摘要

今年5月,湖南湘潭江滨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的70多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交纳了承诺抵押金。这是公司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重要举措。抵押金按中层正职10000元、副职6000元的标准上交公司财务审计部,如本人发生违反《规定》行为,除抵押金由公司收缴外,还要接受上级和公司的处理,如无问题,任职期满或离职时退还本人50%抵押金,其余的50%待3年后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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