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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新修)

         

摘要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目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酲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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