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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备案而非登记

             

摘要

【案例】张某家在水渠旁有0.2公顷地。同村李某家羡慕这块地的灌溉条件,提出愿意用自己家约0.33公顷的地来换张某家的这0.2公顷地,张某家同意了。两块土地完成互换,签订了相应的互换协议并在村委会备案。在此之后,张某家和李某家各自耕种互换后的土地,没有争议,而且也未曾办理变更登记。由于修建高速公路,原先属于李某家的0.33公顷地中的一部分被征用,两家引发争议。李某家认为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登记的承包方是自己家,而不是张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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