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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租耕地法不容

             

摘要

汪家来与汪团结是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溶溪镇村民。1996年6月,汪家来为了开办水泥空心砖厂,经协商,租用了汪团结的206.8平方米责任田,每年付给汪团结180公斤稻谷,双方还约定汪团结可以随时收回责任田。 1999年,汪团结要求收回责任田时,汪家来却坚持要续租到2000年3月。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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