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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诈骗巨款 夫妻同进监牢

             

摘要

2003年1月15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游中辉、曾琳有期徒刑15年、10年,同时分别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1年及处以罚金5万元、2万元。 1998年,游中辉、曾琳夫妇俩开始从事槟榔加工业,先后与本案被害人李月华、李兵山、冷乐康、赵红英建立生意往来。2001年8月,游中辉与曾琳采取出具欠条的手段,以高于市场价10%左右的价格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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