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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过“四关”,漏报合法财产也违纪

     

摘要

眼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地都遵循了“四必”原则。凡提必核,个人事项报告不实者取消任用资格。2015年1月,湖北在核查一名拟任副厅级巡视员的信息时发现,其有一些股票和一套与女儿共有的住房未如实报告,虽是合法财产,但他因“对党不老实”被取消了考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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