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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圆桌会议”制度治理“微腐败”

         

摘要

新都区龙桥镇按照基层“一核多元”治理体系建设和“微腐败”冶理要求,着力转变传统的粗放式基层管理方式,通过在普文社区试点开展“圆桌会议”议事模式,将基层的权力“晒”在阳光之下,推动了反腐倡廉向基层深入延伸,实现了公开透明、民主公平、稳定有序、社会发展和乡风文明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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