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史林》 >唐宋至明清时期广西的屯田制度

唐宋至明清时期广西的屯田制度

         

摘要

一唐宋元时期广西的屯田广西屯田可追朔到唐代。唐中宗景龙末年,王睃任桂州都督时“开屯田数千顷”①;唐德宗贞元年间,李云思任容州刺史时“开置屯田五百余顷,以足军食”;②唐宪宗元和初年,韦丹任容州刺史时“教民耕织……置屯田二十四所”③。从以上史料可知,唐代广西桂管、容管、邕管三府有两府已实行了屯田。宋代广西屯田见之记载的有三例:宋神宗熙宁七年,桂州刘彝“乞募入耕旷土,中书户房言;开封府界方召人开种稻田,及新置沅州有屯田之法,与广西事体相类,欲各录其事付彝,令更参详立法以闻”④;宋高宗绍兴六年,吕延嗣“乞于湖南邻路全(今广西全州县)……无事空闲处,拨军兵戍澧州,因令营田”,“诏以五百人为额,令本州招填”;⑤宋理宗景定三年,“诏广西静江屯田,小试有效。”⑥以上材料无法说明广西屯田的具体数额,但可以肯定从北边的静江到南部的钦州都实行了屯田。当时广西有25个州,其中8个州实行了屯田。元代在广西的屯田,主要分布在桂西和广西各隘口。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刘国杰奉命讨伐寇边的上思州黄圣许,黄“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七亩”逃往交趾,部民吕瑛请募瑶憧民丁开屯耕种。第二年,元将哈刺哈孙以利用当地土著居民屯田“内足以实空地,外足以制交趾之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