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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非法用工伤亡赔偿中的几点思考

     

摘要

《工伤保险条例》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关于非法用工伤亡一次性赔偿的内容主要有:界定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规定了非法用工伤亡的赔偿程序按照劳动争议程序解决,明确了赔偿的范围包括治疗的费用以及一次性赔偿金,并规定一次性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非法用工单位”界定问题是适用非法用工伤亡赔偿制度的难题,一次性赔偿的标准有失公平性,非法用工伤亡赔偿的程序存在诸多不可操作性.为此应该准确定位“非法用工”中“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内涵;应明确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非法劳动关系,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者应当享受正常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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