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南科技 >论发明专利申请中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论发明专利申请中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摘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申请人既可以主动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主动修改),也可以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被动修改)。但是,不论是主动修改还是被动修改,都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改,不能随意增加、删除或者替换申请文件中的内容。笔者结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例,对发明专利申请中涉及修改超范围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指导申请人正确理解修改超范围的意义,从而避免造成权利的损失。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