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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按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 放宽办学准入条件

             

摘要

1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放宽办学准入条件,只要不属法律法规禁止进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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