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集锦

         

摘要

<正>四部门印发大米竞价销售试点方案。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大米竞价销售试点方案》的通知(国粮调[2017]190号)。通知主要内容:为切实做好稻谷库存消化工作,2017年国家有关部门将在黑龙江、安徽、江苏、江西4省进行大米加工销售试点,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对部分主产区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加工销售,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提前公布委托加工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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