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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法”颁布后基层人行的金融监管工作

             

摘要

人民银行转换职能后,基层人行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列金融监管及宏观调控上来,实践证明,通过一系列金融监管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基层人行在整顿金融秩序、净化金融市场,树立人行权威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金融环境得到逐步改善。然而,由于专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长期以来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机制及人民银行自身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重审批轻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致使金融监管手段薄弱、监管不力等方面原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并没有得到较好地发挥,金融秩序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率政策执行不严;直接或变相提高利率;结算纪律松驰,压票压单屡禁不止;超范围经营,混业经营;机构管理有章不循,擅自设立、迁移金融机构;违反信贷政策超规模放款;非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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