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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改税倒逼高耗能企业转型

     

摘要

河北省率先启动水资源税征缴试点工作,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改革后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0.4元/m^3,地下水平均不低于1.5元/m^3,水力、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0.005元/kW·h。资源税改革步入“快车道”今年5月,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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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水利》|2016年第12期|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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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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