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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

         

摘要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特殊法律地位不明确,资产处置执行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专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特殊金融机构,这在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但还缺乏法律保证。实践中,许多业务运作往往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三年多来,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和资产证券化出售等多种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而诉讼项目就占处置方式的1/3以上,截至2002年12月末,仅东方资产公司通过诉讼进行债务追偿的达1700件,诉讼标的金额总计2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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