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北财会》 >拍卖经济林园与拍卖荒山荒滩会计核算的比较

拍卖经济林园与拍卖荒山荒滩会计核算的比较

         

摘要

经济林园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拍卖后村集村经济组织失去了使用权及经营权,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应随之注销,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当拍卖协议期满,收回使用权和经营权时,要重新估价记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对应收入帐户,记入资本性收入为宜,“四荒”属于村集体的生产资料,不论拍卖前是集体经营还是放弃经营,只在备查帐上登记,年报上披露,拍卖时记入资本性收入即可。当拍卖协议期满,如不再拍卖,不存在收回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帐务处理,只重新登记备查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