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正气》 >重视行政监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

重视行政监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

         

摘要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是法律上和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实体,国有企业运用它的法人财产权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在法律上和经济上独立承担责任。这种经济活动主体地位的确定,使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更为广泛。国有企业通过市场筹措资金,其组织形式愈来愈多地以联营、合资、合作、参股等投资方式出现。在这种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建立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日益体现出其不可忽视的必要性。   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对企业行使监督权,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对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核和检查。突出的是审计的监督职能,起到维护国家法规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完整的目的。从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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