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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建立第二届志书编纂督查通报制度

         

摘要

2002年11月20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发出洛政办[2002]118号文件。文件就建立我市第二届志书编纂督查通报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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