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幸福生活指南》 >论商法思维的独特秉性及适度修正—以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为例

论商法思维的独特秉性及适度修正—以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为例

         

摘要

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错将特殊商事纠纷视为普通民事纠纷,以传统民法思维来审理商事案件,从而出现很多看似合法却不合理的判决。应正视商法思维、商事审判理念的独特性,在商事审判中积极、合理运用商事审判理念,同时也不能过分放大商法思维的独特性,应辅之以公平正义的基本法律价值观念对其进行适度修正,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和服判息诉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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