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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问责制度出新规 引咎辞职者两年内不得被提拔

         

摘要

近日,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下称《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突击提拔者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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