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档案》 >贵州省档案学会章程(1997年9月11日贵州省档案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贵州省档案学会章程(1997年9月11日贵州省档案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贵州省档案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成立的全省档案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第二条贵州省档案学会的组织和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第三条贵州省档案学会挂靠在贵州省档案局,行政上受贵州省档案局的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领导和中国档案学会的指导。第四条本会的宗旨:组织全体会员,团结广大档案工作者,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面向社会、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咨询活动,促进档案学和档案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五条本会的任务(一)组织会员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