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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不同诊断标准的临床适宜性比较

         

摘要

目的:比较妊娠期糖尿病(GDM)不同诊断标准的临床适宜性。方法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娩的孕周≥28周且接受正规的GDM筛查和诊断的非孕前糖尿病产妇共3923例的病历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比较按照教科书标准及IADPSG标准计算的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及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结果①分别按照教科书标准及IADPSG标准,需要干预的妊娠期高血糖的发生率分别为10.5%和13.6%,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②教科书标准、IADPSG标准的妊娠期高血糖和糖代谢正常孕妇剖宫产率分别为32.3%(133/412)、35.3%(188/533)、30.0%(1005/3348);早产率分别为6.1%(25/412)、7.5%(40/533)、6.5%(218/3348);子痫前期发生率分别为3.6%(15/412)、5.4%(29/533)、2.5%(84/3348);巨大儿发生率分别为7.0%(29/412)、8.6%(46/533)、6.8%(229/3348);LGA的发生率分别为5.8%(24/412)、7.9%(42/533)、5.0%(168/3348)。结论与教科书标准比较,IADPSG标准诊断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明显增加,这部分患者未进行管理,其围生期并发症也明显增加,提示IADPSG标准的临床适宜性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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