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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实施华侨新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通告

         

摘要

正 《华侨新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规划》是控制和指导华侨新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下一层次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依据。二、《规划》范围:东起先烈中路、黄花岗公园,南至环市东路,西北临淘金路,面积约37.22公顷,其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面积为28.2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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