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州政报》 >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通知

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经过了十年

著录项

  • 来源
    《广州政报》 |1996年第19期|2-6|共5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地方法制;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